昌都地区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澜沧江上游,是西藏自治区的东大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昌都地处三河一江地区(昂曲、扎曲、色曲、澜沧江),藏语意为“水汇合口处”。那里是最接近阳光的地方,空气因而透明;那里是最接近神明的地方,心灵因而宁静;那里是最后的世外桃源,憧憬因而向往……昌都是雪域高原的另一个世界,是锁在横断山脉深处的一片净土,孕育着神秘、孕育着恢弘、预支育着古老而独特的高原文明。这里湛蓝的天空、苍茫的草原、神山圣湖、亘古雪峰,无一不向世人昭示着永恒的魅力。而那独特多姿的康巴风情、博大精深的藏传佛教,也对人们充满了无尽的诱惑。昌都地处著名的横断山脉,这里山高谷深,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以及它们的60多条支流像条条玉带般盘绕其中。俯瞰昌都,万峰突起,气势磅礴,座座山脉犹如巨龙昂首。遥望远方,群山峥嵘,江河纵横,牛羊成群,真让人仿佛置身于雄伟壮丽的画卷之中。昌都气候多样,西北部、北部严寒干燥,东南部温和湿润;日照时间长,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干湿分明,夏季多夜雨,冬春多风。昌都地区年平均气温7.6℃,年降雨量400-600毫米,无霜期80-127天。景观:孜珠寺,噶玛寺,盐井
昌都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